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反兴奋剂管理办法
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07-2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反兴奋剂工作,切实保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特制订本办法。
1、坚持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反兴奋剂工作方针,禁止运动员使用兴奋剂。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运动员提供或者变相提供兴奋剂 。
3、预防为主,教育为本,学校要提倡健康、文明的体育运动,加强反兴奋剂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
4、强化休假、转训、外训、比赛期间的食品安全管理,无论身在何处,要求教练员严格管理,所有运动员都必须在指定食堂用餐,不允许队员外出用餐和吃外卖等。
5、各运动队伤病治疗由医务人员、队医把关,遵照中心《药品管理规定》执行。加强运动员自我保护意识,坚决不食用来源不明的药品和营养品,防止出现陷害并远离兴奋剂危害。
6、规范营养品管理,在营养品专人负责的情况下进行购买、进货、保管、发放、使用等,每次出入库明确2人以上负责验收。一律不擅自采购和使用营养品清单之外的营养品和保健品,及时了解有关营养品问题和重点运动员的营养品使用情况。
7、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制度规定行为的,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