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重点运动员接受赛外兴奋剂检查处置流程
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10-26 浏览次数:
1、当班门卫请来访的检察人员登记并等候,立即通知学校总值班负责人(上班时间通知科医科和训练科负责人)。
2、学校总值班负责人(上班时间为科医科人员和训练科负责人)立即通知相关教练和值班校领导(上班时间通知分管校长);
3、所有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门卫室,检查来访者持有的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颁发的有效证件和兴奋剂检查授权书,记录来人的姓名、性别和证件及授权书的编号,并在《检查通知单》上签字。
4、引领兴奋剂检察官到科医楼3楼(如非上班时间,直接带至该队员所在宿舍楼);同时通知相关运动员。
5、相关队医(或教练)必须陪同受检运动员携带身份证或运动员注册证及时到科医楼3楼(非上班时间,则该队员在所在宿舍楼等待)向兴奋剂检察官报到。
6、相关队医(或教练)检查并确认《兴奋剂检查通知单》内容(受检运动员姓名、性别、运动项目、检查地点)无误;
7、受检运动员务必听从检察官的指令,自选(陪同人员监督)尿杯、尿瓶(在提供的几套中选1套)后,须仔细核对A、B尿瓶瓶身、瓶盖及外包装盒子上的编号是否一致。
8、根据检察官的要求并监督下将尿排入尿杯,尿样杯务必在视线范围内。
9、受检运动员必须按检察官的要求亲自分别向A、B尿瓶灌入尿样并封瓶,仔细检查尿瓶密封情况(将瓶倒过来摇晃后仔细观察是否有渗漏)。
10、申报近3天服药情况(如不能确认准确的药品名称,必须带好所服药物及外包装)。
11、受检运动员及陪同人员最后必须仔细检查并核对填入《兴奋剂检查登记单》的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如无异议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必须及时提出并在《兴奋剂检查登记单》的备注栏中注明疑点内容并签字)。
12、陪同受检的相关队医(或教练)必须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副校长报告接受赛外兴奋剂检测情况;分管副校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市体育局科教处,并于当天或第二天上午及时将《兴奋剂检查登记单》副本送交学校指定的科研人员(学校联系人)存档(副本须至少保留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