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医务室管理办法

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0-06-2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医务室的规范管理,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门诊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医疗卫生法规,严格落实各项医疗操作规程;加强门诊医师的业务操作水平,防止并杜绝发生医疗差错事故。

2、对不能确诊的疑难病人以及危重病人,应及时负责联系转送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

3、门诊中如有高烧、疑似骨折等急诊病人,立即送医院就诊,并随访登记造册。

4、门诊医师采用保证疗效且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合理用药。

5、简明扼要认真准确记录门诊病历,病历资料要妥善保管;特殊病情作好交接班工作。

6、保管和维护好医疗设备,保持正常使用状态,做好卫生防病、保健知识的宣教工作。

7、保持门诊各室清洁整齐,医务人员穿戴工作服帽,操作时戴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传染。

8、门诊医师核对学生就诊病卡后方可就诊治疗,防止病卡互相转借或冒名顶替。

9、按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严格执行传染病的报告,监测预防和消毒隔离制度。

10、认真做好全校学生的健康体检工作。仔细填写检查结果,协助建立学生健康资料。

二、处方管理

1、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合理用药,不得随意开外配方,不得任由病人随意点药。

2、病史书写完整,做到6全(日期、主诉、体检、处方、诊断、签名)。

3、一般性疾病药量为3天,慢性病药量为7-14天。

4、使用统一格式印制的处方,处方书写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书写。

5、门诊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具处方。

6、如处方有误或不符合规范,药房人员应通知医师更改;药房人员不得擅改处方,也不得擅自配发任何药品。

7、处方用规范中文名称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8、西药、中药等处方药分别开具;每一种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

9、处方应按规定要求归档、保存和销毁。

三、药房管理

1、严格遵守药品管理制度,专人负责药房的药品有效期管理和温湿度调控等工作。

2、认真核对确定无误后方可配方;配方完毕经手人须签字,严防差错发生。

3、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的处方不予配发;非本单位医生开具处方不予调配。

4、根据药品入库时序使用,先进先用;对变质、失效药品,一律停止使用。

5、做好药品汇总和处方的保管工作;普通处方保存1年,二类精神处方保存2年,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3年。

6、注意药物配方禁忌及协同作用,加强与门诊医生的联系,不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7、做好安全工作,非药房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药房。

8、严禁私自挪用药品。.

四、药品管理

1、药品进入药房,及时核对归类、存放。抗菌素、重药品及针剂等,凭当日处方做日耗,统计正确,账目清楚相符。

2、剧毒药、限制药,按上海市卫生局对剧毒、限剧药的有关规定管理和配发。

3、配方时凭医生处方配药,发现配方禁忌、超过常用剂量或错漏涂改等不合处方制度时,必须经医师更正或签字后方能配药。

4、配药时严格核对,药袋上写明药品品名、规格、服用方法、用量及及有效期;发药时查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及用法。

5、配药及发药者均在处方上签字。

6、药品每月盘点核对1次,每年年终全面盘点。

五、换药管理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技术操作,非换药人员不得进入换药室。

2、严格划分无菌区与污染区。无菌物品与有菌物品,清洁物品与污染物品应分别放置在固定位置,不得混淆;无菌物品需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已开启的无菌物品超过24小时需重新灭菌,外用无菌溶液需写明开启日期,超过24小时不能使用。

3、无菌持物镊(钳)及容器每周消毒2次,同时更换消毒液并保持各种消毒液的浓度及液量;使用干燥保存的无菌持物镊(钳)每4小时更换。

4、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特殊感染应隔离换药,器械分开消毒,敷料焚烧。

5、换药室每日拖地1次,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1次,台面及治疗车每日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1次,并进行书面记录。

六、清洁及消毒管理

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隔离伤口用物应立即消毒处理。诊疗换药处置等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

2、医护人员工作时要着装整齐、清洁。

3、病人在指定区域候诊、检查和治疗,不得随处走动。

4、医护人员进入处置室、治疗室应戴帽子和口罩。

5、各类器械、敷料罐每两周消毒1次,梅雨季节每周消毒1次。

6、室内家具和桌椅每天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或喷雾消毒处理。

7、每天用消毒液拖洗地面、紫外线照射或用消毒液喷雾消毒并做好记录。

8保持室内空气新鲜,经常通风换气,室内空气每天2次用30w紫外线照射30分钟。

9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所有无菌物品有效期不超过2周,过期应重新消毒灭菌。

10无菌器械容器、器械盘、塑料罐、持物钳等定期消毒。消毒液定期更换,并贴有更换标签;体温计使用后,应用消毒液浸泡。

11、消毒物品与未消毒物品严格区别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12室內经常进行消毒,如有污染,随即清除和消毒,对不明高热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在病人离开后要进行彻底消毒。

13、保持厕所洁净,每天由保洁员进行消毒,厕所地面及便池内外,不得有污染痕迹,如有病人排泄物等,应立即清除和消毒。

七、理疗管理

1、根据病人病情和诊断,确定理疗种类,注意观察和总结疗效,并与门诊医师保持联系。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治疗前交代注意事项,治疗中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杜绝事故和差错的发生。

3、理疗过程中应定时进行巡视,询问病者有无不适,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操作方法。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治疗用具定期消毒,床单、被褥定期换洗,保持清新的环境。

5、注意经常保养和维护仪器,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工作完毕关闭电源,确保用电安全。

八、污水处理

1建立污水处理意外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明确负责污水处理专(兼)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

2、污水处理人员应参加消毒和安全培训,掌握污水消毒处理和安全管理等相关知识。

3、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良好,有相应记录;建立并执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检修,并做好记录。

4、定期清洗污水处理设施,对沉淀的污泥进行消毒后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5、污水处理人员工作时,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工作服、橡胶手套、防护口罩、防护眼罩、胶鞋等)。

6、污水处理人员工作完毕,应按规定脱去防护用品;一次性使用的防护用品应按照医疗废物处理,重复使用的防护用品应放入专用密封袋至指定地点消毒,同时按要求做好手卫生。

7、消毒时,按照30-50mg/L有效氯含量投放消毒剂(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钠、次氯酸钠等含氯消毒片剂或粉剂,需充分溶解),并按水质和消毒接触池出口污水总余氯监测值进行调整;污水与消毒剂接触时间至少1小时。

8、消毒后污水总余氯检测值应在2mg/L-8mg/L之间。消毒后污水总余氯日常监测或消毒效果监测结果不合格或设施检修期间,应立即采取临时消毒处理等应急措施,并寻找原因,及时整改或检修到位。

九、医疗废物管理

1、医疗废物管理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管理。

2、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由校医务人员处理,由科医科分管校长负责监督检查。

3、医疗废物依照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4、医务人员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包装物和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5、医务人员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液和其它缺陷;处理医疗废弃物过程中,医务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医疗废物对人体的伤害。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封口紧实、严密。

7、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记并附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产生日期。

8、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任意取出。

9、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路线运送至临时贮存箱内,并上锁;运送过程中应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10、医疗废物由专业回收医废单位收取,转交出去以后,专职人员应当对临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