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身训馆管理办法
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0-06-26 浏览次数:
一、开放时间
早晨:6:30-7:30(周一~周六);
上午:8:30-11:30(周一~周六);
下午:13:00-17:30(周一~周六);
晚上:18:30-20:30(周一~周五)。
二、使用规定
1、运动队或运动员进入身训馆训练须有教练员带领并管理。
2、带队教练为当日责任人,负责训练安全、器材归位和关闭电源等。
3、按项目划分在指定区域训练,严禁重器械训练进入徒手练习区域。
4、不随意损坏训练器材及场地设施。
5、严禁将训练器材带出身训馆。
6、严禁吸烟和饮食
三、管理人员职责
1、按运动队需求错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身训馆内各项体育器材造册登记,分类有序摆放。
3、每次训练结束后,清点整理运动器材,防止器材散失。
4、在运动队训练前后及时做好卫生工作,保持馆内整洁。
5、保证器材正常使用率,做好防尘、防潮、防压等工作。
6、定期保养维修器材设备,损坏器材及时维修或报修,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7、做好防失、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四、处理办法
1、管理人员失职由总保科另行制定处理办法按责任轻重处罚。
2、规定时间以外,未经允许擅自进入身训馆者通报批评。
3、违反使用规定的运动队或运动员,学校将对相关教练员予以口头警告、责令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损坏训练器材及场地设施、擅自将训练器材带出身训馆者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赔偿责任或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