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教师考核制度

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05-18 浏览次数:

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教师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划,特制定此评价制度。

一、考核评价目的

建立教师考核评价制度,使教师明确我校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要求,通过评价的导向,激励作用,提高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帮助教师不断提升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考核具体内容:

(一)考核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政治、思想、师德修养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能: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研究的水平及实际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

勤:工作态度,勤奋敬业及出缺勤情况。

绩: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二)考核标准以我校教工的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工作任务及工作实绩为基本依据。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违反教育部“6”条禁令的则考评不合格

三、考核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政策,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精通本职工作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教育教学工作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工作能力较弱,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工作中有失误,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考评方式和途径

(一)教工自评:

教工每学年按照德、能、勤、绩的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客观地分析、评价自己,认识自己的优势与不足,写好年度工作小结。

(二)小组互评:

以教研组或年级组为单位进行互评,互评应持真诚态度,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形成团结氛围,促进共同成长。

(三)领导考评:

通过日常观察、听课评课、作业检查、质量监控等常规工作检查及开学生座谈会、听家长意见等方法,了解教师个体差异和工作特点,发现教师工作的成绩和进步,帮助教师树立自信心,实现自我发展。年终考评领导小组根据教工的工作表现和实绩,进行全面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