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岗位竞聘、干部任用办法
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0-10-2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岗位管理制度,规范人员聘任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18〕33号)、《上海市体育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办法》(沪体人〔2020〕23号)、《上海市体育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沪体人〔2020〕67号)、《上海市体育局事业单位非领导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沪体人〔2020〕6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岗位竞聘、干部任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党委书记
组 员:竞聘、任用的岗位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人事科长、党办主任、竞聘岗位所在部门科长;根据岗位需要可邀请职工代表、有关专家。
人事科负责岗位竞聘、任用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竞聘、任用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等原则。采取聘、任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制度规定,执行竞聘和任用程序。
三、竞聘、任用对象
除校领导班子以外的全体在编教职工。
四、竞聘、任用岗位范围
涉及职务或职级晋升的岗位;校领导班子认为需要竞聘、任用的岗位。
五、岗位竞聘、任用条件
符合《上海市体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能力、技能资格、任职年限等基本任职条件。
六、竞聘、任用程序
(一)动议上报
由人事科提出岗位竞聘、干部任用工作方案的动议,经校党委酝酿后,形成岗位竞聘、干部任用工作方案,上报市体育局审核。
(二)公示竞聘工作方案
岗位竞聘、干部任用工作方案经市体育局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内部向全体在编人员公示竞聘的岗位名称、岗位等级、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
(三)接受报名
在编职工根据公布的岗位,结合自身具备条件和实际情况进行报名,填写《竞聘报名表》。在同一次竞聘中,每个职工可报名1-2个岗位。
(四)资格审查
岗位竞聘、干部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岗位任职条件、专业技术资格等级、任职年限、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核查,确定符合参加竞聘条件的人选。
(五)组织进行岗位竞聘
1、竞聘人员逐一进行竞聘述职。
2、岗位竞聘、干部任用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在平时工作和竞聘中的总体表现,分别按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岗位匹配性等要素进行考核打分。
3、同一领导管理岗位不足2人申请竞聘时,按照《上海市体育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选拔任用。
4、非领导管理岗位,按照《上海市体育局事业单位非领导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选拔任用。
(六)确定拟任用人员
根据竞聘或选拔任用程序的结果,由校党委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研究确定拟任用人员,并上报市体育局审核。
(七)公示
经市体育局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公示拟任用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任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任用手续并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从任用起始时间的次月开始兑现工资奖金等待遇。
七、其他岗位的任用
不属于职务或职级晋升的岗位调整和干部任免(包括岗位平级调整、调入定岗、招聘定岗和工勤人员等),由人事科提出建议方案,校党委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研究决定。
附:《竞聘报名表》、《岗位竞聘综合测评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