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应)聘实施细则

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09-2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根据上海市中小学、中专系列教师职务聘任的相关文件规定和《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学校《中专系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更名为《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细则》并修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个人申报、组织审核、学校聘任的办法,在科学设置教师岗位的基础上,完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学校竞技体育和体育后备人才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

二、岗位要求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热爱体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关心学生成长。

4、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完成文化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具有相应的教学基础理论和业务水平,积极参加继续教育。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7、教师所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任职条件

(一)初级职称教师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从事教学工作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2、新教师培训合格,培训优秀者优先。

3、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课时。

4、规范撰写详细教案,课后完成课堂教学反思;每学期完成1篇教学心得或教学反思,经初审小组认定合格。

5、完成1节科级汇报课,教学评价达到C级或以上。

6、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并开始从事教学工作。

(二)中级职称教师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并担任4年(含)以上初级职称教师职务。

2、具备研究生学历并担任3年(含)以上初级职称教师职务。

3、从教以来,须担任班主任工作满3年及以上(团、队工作可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

4、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课时不足须有其他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课时。

5、教案撰写规范、认真,新授课须有课堂教学反思;每学年有1篇教学心得或教学反思,经初审小组认定良好。

6、课堂教学内容正确,教学方法得当,教学效果良好,教学实绩突出者优先。

7、任初级职称教师以来须开设校级或校级以上教学公开课4次(含)以上,公开课教学评价达到B级或以上,公开教学评比获奖者优先。

8、提交任初级职称教师以来的学术论文或教学科研成果材料1-2篇,其中至少1篇论文(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应与申报学科相一致,并经相关机构鉴定为C级等第及以上,在区级及以上刊物(有公开发行书号)上发表(合作发表的论文只计第一、第二作者)优先,学术论文或教学科研成果在区局级及以上评比获奖者优先。

9、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

10、取得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考A类)(有效期4年),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的教师,计算机可相应免考。

11、完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规定的在职教师职务培训计划。

12、普教系列教师需经区教育局中评委审定通过中级职称资格后,学校方可在教师岗位设置比例范围内予以聘任。

(三)高级职称教师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5年(含)以上中级职称经历。

2、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课时不足须有其他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课时。

3、每学年有1篇教学心得或教学反思,经虹口区教师进修学院教研室认定为优秀。

4、任中级职称教师以来须开设校级或校级以上教学公开课3次(含)以上,公开课教学评价达到A级,公开教学评比获奖者优先。

5、教学内容正确,教学方法得当,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突出者优先。

6、教案撰写规范、认真,新授课须有课堂教学反思。

7、须完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规定的在职教师进修计划。

8、承担指导新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任务,任中级职称以来有带教经历。

9、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从事外语教学的教师取得A级或第二外语考试C级合格证书。

10、取得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考A类)(有效期4年)。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的教师,计算机可相应免考。

11、提交任中级职称教师以来的学术论文或教学科研成果材料1-2篇,至少1篇与本学科相一致的论文在省(市)级及以上刊物(有公开发行书号)上发表(合作发表的论文只计第一、第二作者)。学术论文或教学科研成果在区局级及以上评比获奖者优先。

12、申报高级职称教师的教学与科研能力应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评审要求,经市高评委审定通过高级职称资格后,学校方可在教师岗位设置比例范围内予以聘任。

四、岗位等级调整依据

(一)教育教学成绩

1、毕业班成绩

(1)高三高考升学率与上一年度比较有提升者。

(2)初三中考按合格率、平均分、达线率、优良率排序与上一年度比较有提升者。

(3)小学五年级毕业考按合格率、平均分、优良率排序与上一年度比较有提升者。

2、区统考(含多校联考)成绩

参加区统测统阅考试(含多校联考)按合格率、平均分、优良率排序与上一次同层次比较有提升者。

(二)任教科目

1、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初三年级以上,含初三年级)、化学(初三年级)、物理(初二、初三年级)。

2、化学(高中年级)、物理(高中年级)、生物、历史(高中年级)、地理(高中年级)、信息技术(高中年级)、政治(初二年级以下,含初二年级)。

3、科学、历史、音乐、信息技术。

(三)任班主任年限。

(四)任教研组长、科室负责人年限。

(五)任教毕业班教学年限。

(六)取得职称资格的年限。

(七)各类教育、教学比赛(评比)获奖情况。

五、初审程序

1、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公布教师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评审条件及相关事项。

2、符合聘任资格的教师,向教务科初审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教务科初审工作小组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将材料在教务科公示七天。

4、教务科审定小组结合考核情况,提出拟聘任(送审或职级调整)意见及申报材料上交人事科。

5、人事科复核申报材料,报学校聘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

6、符合初级职称任职条件者,由教务科初审小组提供核定材料,人事科办理聘任手续。

7、学校聘任管理工作小组对申报人进行考核和综合评定,确定高级职称送审人选;审定中级职称资格;批准中级和获得高级资格、职级调整人员的聘用。

8、公布聘任结果。

六、申报材料

(一)中级职称申报材料:

1、上海市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

2、教师职务培训证明。

3、教师业务考绩档案。

4、教科研成果或论文1至2篇及鉴定意见表,或公开发表的区级以上论文原件。

5、教师资格证书。

6、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8、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二)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1、上海市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4、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5、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6、教师资格证书。

7、教师职务培训证明。

8、身份证。

9、论文(2篇)及鉴定意见表。

10、教师业务考绩档案。

七、其他

1、新招聘的教师(非应届生)原则上承认原学校认定的职级,在我校工作时间满2年方能与我校教师一起排序参加职称晋升和等级调整,工作实绩突出的1年后可以参加职称晋升和等级调整。

2、今后若教育部或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对教师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有新的规定要求,则按新规定执行。

3、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