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教师岗位调整评审细则
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06-15 浏览次数:
教师晋升职级时,必须符合《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岗位竞(应)聘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再根据下述考评细则,由评审小组对竞(应)聘人员打分排序,得分靠前者优先上报。
考评内容 | 考评细则 | 得分 | 备注 |
师德表现与示范 | 严重背离师德、出现重大教育教学责任事故等,不设具体分值,采取一票否决制。 | ||
1、
教
学
成
效 | 高考升学率与前三年平均值持平得5分。如升学率与前三年升学率相同且皆为100%得10分。 | ||
高考升学率与前三年平均值比较每提升5%得2分,满6分封顶。 | |||
高中学业考合格率与前三年平均值持平得5分。 | |||
高中学业考合格率与前三年平均值比较每提升5%得2分,满6分封顶。 | |||
初三中考合格率与前三年平均值持平得5分。如合格率与前三年合格率相同且皆为100%得10分。 | |||
初三中考合格率与前三年平均值比较每提升5%得2分,满6分封顶。 | |||
初三中考达线率与前三年平均值持平得5分。 | |||
初三中考达线率与前三年平均值比较每提升5%得2分,满6分封顶。 | |||
初三中考科目平均分与前三年平均值比较每提高3分得2,满6分封顶。 | |||
五年级毕业考及格率与前三年平均值持平得5分。 | |||
五年级毕业考平均分与前三年平均值比较每提高3分得2,满6分封顶。 | |||
区统测统阅考试(含多校联考)及格率与前三年平均值持平得5分。 | |||
区统测统阅考试(含多校联考)平均分与前三年平均值比较每提高3分得2,满6分封顶。 | |||
2、任教科目 | 任学业考科目及校考试科目,一学期1分,跨学科一学期1.5分, 跨年级一学期1.3分,跨考查学科一学期1.1分。 | ||
任考查科目,一学期0.7分,跨头一学期0.8分。 | |||
3、任班主任年限 | 满3年5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团、队工作可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 | ||
4、任教毕业班教学年限 | 一个班满1年3分。 | ||
5、任科室负责人、教研组长年限 | 满1年5分,每增加1年加1分。 | ||
6、取得现职称资格年限 | 满3年4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 | ||
7 、公开教学(公开课、展示课) | 初级职称教师任期内满4次得4分,每增加一次加1分;中级职称教师任期内满3次得4分,每增加一次加1分;高级职称教师任期内满2次得4分,每增加一次加1分。 | ||
8、各类教育、教学评比获奖 | 市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鼓励奖(入围奖)4分; 区(局)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鼓励奖(入围奖)2分; 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鼓励奖(入围奖)1分。 | ||
9、教科研业绩 | 市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鼓励奖(入围奖)4分; 区(局)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鼓励奖(入围奖)3分; 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鼓励奖(入围奖)1分; 学术论文或教学科研成果(与任教学科相一致),在有公开发行书号刊物上发表(合作发表的论文只计第一、第二作者)3分,每增加一篇加3分。 | ||
10、培训、进修 | 每学年完成相关培训要求和教研进修活动3分;完成高一层次学历培训3分。 | ||
11、师徒带教 | 班主任、学科带教一学期带教1人得2分。 | ||
12、工作量情况 | 每学年满工作量得5分,超10%加2分,超15%加3分,超20%加4分,超25%加5分,超30%加6分(封顶)。说明:以实际课时计,加课、临时代课、补课不计。 | ||
13、进市体校工作年限 | 满2年得2分,每增加3年加2分。 | ||
14、工作态度 | 教育教学常规检查,满分10分; 学校规章制度遵守,满分10分; 个人与团队间的团结协作,满分10分。 | ||
15、教育教学能力 | 班级、课堂管理能力,满分10分; 教学能力(认知、设计、操作、监控),满分10分。 |
说明:1、考评得分按任职期内业绩叠加计算;
2、考评内容中1-13条目得分占总分的80%;
3、考评内容中14-15条目得分占总分的20%,此二条目由评审小组成员打分;
4、如遇同分,以教龄长者为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