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 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规定

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0-06-22 浏览次数:


为充分发挥学校 LED 电子显示屏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发布学校重要信息,宣传、展示学校形象,同时也为规范电子显示屏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信息发布内容

1.新闻类信息。学校建设发展的突出成果及校内外的重要活动信息。

2.欢迎类标语。学校迎接上级部门领导、专家莅临指导等方面的标语。

3.通知类信息。学校重大活动、会议、讲座等临时性信息。

二、信息发布相关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遵守学校规定,确保内容合法、准确、真实。

2.以学校公共信息为主体,坚持正面宣传,确保正确、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

3.严禁播出涉及国家秘密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播放商业性广告信息,不得播放来源不明的新闻信息。有特殊需要发布的其他信息,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

三、信息发布的审批程序

1.信息发布部门提前 1 个工作日向图文信息中心提出发布申请。

2.发布内容须经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有主管校领导批准。

3.大屏信息发布员需向图文信息中心部门负责人报备。

4.以上流程结束后方可发布。

四、发布管理与设备维护

1. LED 电子显示屏控制电脑专人专管。

2.学校资产处对 LED 电子显示屏进行资产登记,并负责定期检测与质量维护。

3.LED 电子显示屏的显示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

五、LED 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的责任追究

凡未经审批擅自播放“禁止类”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直接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市体校图文信息中心

201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