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各级三好学生和市级中职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05-2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对“校级、局级、市级三好学生”以及市级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上海市体育局和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设立“三好学生和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
成 员:训练科、教务科、学生科、团委有关负责人
二、评选对象:
(一)校级三好学生、局级三好学生、市级三好学生:
1、学校各运动队在编在读在训学生,且入校满1个学年。
2、学生因参加集、试训等原因离队超过1个学期,或学期考试无成绩,原则上不作为评选对象。
(二)市级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奖学金:
1、学校在编在读在训的中职一、二年级学生和具有中职学籍的一线运动队试训、集训、柔性引进的中职一、二年级学生。
2、学生因参加集、试训等原因离队超过1个学期,或学期考试无成绩,原则上不作为评选对象。
三、评选条件:
(一)校级三好学生:
1、行为规范: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运动员守则,认真执行校规校纪,在学生中起示范作用。
2)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自尊自爱,言行一致,公道正直,热心帮助他人,具有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
3)积极参加各项主题活动;爱护集体荣誉。
4)无任何违纪告诫记录和处分。
2、文化学习:
1)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能独立认真完成作业。
2)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总评成绩必须及格。(初三年级、高三年级150分制必须达到或超过72分合格分)。
3、运动训练及比赛成绩:
1)刻苦训练,能较好完成每堂训练课任务。
2)获得评选时间段内市级比赛前3名或国家级比赛前6名。
(二)局级三好学生
1、行为规范: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运动员守则,认真执行校规校纪,在学生中起示范作用。
2)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自尊自爱,言行一致,公道正直,热心帮助他人,具有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
3)积极参加各项主题活动;爱护集体荣誉。
4)无任何违纪告诫记录和处分。
2、文化学习:
1)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能独立认真完成作业。
2)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总评成绩必须及格(初三年级、高三年级150分制必须达到或超过90分)。
3、运动训练及比赛成绩:
1)刻苦训练,能较好完成每堂训练课任务。
2)获得评选时间段内市级比赛前2名或国家级比赛前4名。
(三)市级三好学生:
1、行为规范: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运动员守则,认真执行校规校纪,在学生中起示范作用。
2)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自尊自爱,言行一致,公道正直,热心帮助他人,具有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
3)积极参加各项主题活动;爱护集体荣誉。
4)无任何违纪告诫记录和处分。
2、文化学习:
1)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能独立认真完成作业。
2)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总评成绩必须及格(初三年级、高三年级150分制必须达到或超过90分)。
3、运动训练及比赛成绩:
1)刻苦训练,能较好完成每堂训练课任务。
2)获得评选时间段内市级比赛第1名或国家级比赛前3名。
(四)市级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奖学金:
1、行为规范:
1)遵纪守法,热爱专业,能自觉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校纪校规。
2)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自尊自爱,言行一致,公道正直,热心帮助他人,具有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
3)乐于奉献,团结同学,热心为集体服务。
4)乐观自信,注重实践,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主题实践活动。
5)无任何违纪告诫记录和处分。
2、文化学习:
1)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能独立认真完成作业。
2)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总评成绩名列班级前茅。
3、运动训练及比赛成绩:
1)刻苦训练,能较好完成每堂训练课任务。
2)一等奖:获得评选时间段内市级比赛第1名或国家级比赛前3名。
3)二等奖:获得评选时间段内市级比赛前2名或国家级比赛前4名。
4)三等奖:获得评选时间段内市级比赛前3名或国家级比赛前6名。
(五)对各评选对象比赛情况的认定:
1、市级比赛范围参照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每年公布的市级青少年最高级比赛标准。
2、国家级比赛范围由学校训练科认定每年全国最高级比赛标准。
3、国家级比赛成绩予以优先考虑。
四、评选工作流程
(一)校级三好学生、局级三好学生、市级三好学生:
1、运动队组织学生运动员以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计票的形式产生符合条件的校三好学生推荐名单。推荐过程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推荐资料须存档,做到有据可查。
2、推荐名单产生后,运动队领队综合运动队教研组意见并充分征求相关文化班班主任意见,产生运动队上报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
3、校三好学生推荐名单产生后,由学生会组织初评,再由评审工作小组组织复评并提出建议名单,报校部审批;审批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校三好学生最终名单。
4、局级、市级三好学生推荐名单在校三好学生中产生,由评审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提出建议名单,报校部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
(二)市级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奖学金:
1、由文化班班主任组织中职学生以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计票的形式产生符合条件的奖学金推荐名单;符合条件的一线集、试训学生运动员由训练科组织推荐。推荐过程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推荐资料须存档,做到有据可查。
2、推荐名单产生后,文化班班主任综合相关任课老师意见以及充分征求相关运动队教研组意见,产生上报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
3、推荐名单产生后,由学生会组织初评,再由评审工作小组组织复评并提出建议名单,报校部审批;审批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申报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