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高中(中专)阶段 “学训育”一体化管理办法
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04-1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调动高中(中专)学段学生学习、训练主动性,不断提高文化教学、运动训练的质量,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学校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工与职责
1、教师:为学生制定合适的学习目标;努力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使学生学习行为有所改善;主动与教练、家长沟通,形成教育合力;改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助学生学习成绩进步,力争高考达到与其运动成绩相对应的文化要求。
2、教练:为学生制定适合发展的训练目标;努力调动学生训练积极性;主动与教师、家长沟通,形成教育合力,使学生行为习惯有改善;助学生运动成绩有提高,参加高考学生的体育加试成绩应在良好以上,力争学生运动等级达一级及以上。
3、教务科:加强宣传,提高教师“学训育”一体化的思想认识;加强保障,主动帮助教师解决教学、教育中的实际困难;加强协调,负责组织召开教师、教练、家长和其它部门在列的会议,共同协作,助力学生学习水平的提高;加强管理,负责审核教师为学生制定的学习目标,并将其纳入教师整体考评考核体系;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对学生作出奖惩的决定。
4、训练科:加强宣传,提高教练“学训育”一体化的思想认识;加强保障,主动帮助教练解决训练、教育中的实际困难;加强协调,负责组织召开教练、教师、家长和其它部门在列的会议,共同协作,助力学生学习水平的提高;加强管理,负责审核教练为学生制定的训练目标,并将其纳入教练整体考评考核体系;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对学生作出奖惩的决定。
5、校领导:校长负责高中(中专)阶段“学训育”一体化管理的整体推进工作;做好相关部门分工、职责落实及相互协调配合工作。分管副校长负责其分管的教学、训练“学训育”一体化的推进、检查、改善工作。
二、制度与要求
1、会议制度
全员大会:每学年开学初按年级召开一次由教学、训练、家长和学生等方面参加的会议,通报情况,布置工作,明确要求。(责任人:校长)
考试通气会: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一周内,召开一次学习、训练情况分析通气会,通报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改善措施。(责任人:分管副校长,轮流组织,参会人员由分管副校长协商确定)
沟通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沟通例会,通报情况,细化相关要求。(责任部门:教务科和训练科轮流组织,参会人员由科长协调确定)
运动员在学习、训练中出现较大变动,教师、教练双方应主动及时沟通情况,并报请教务、训练部门主动跟进协调。
2、管理制度
升留级及退学制度:高中(中专)阶段所有考试科目总评成绩均不合格,且行为规范不符合要求的学生由教务科做出留级决定,并报学校备案,留级的学生如申请转学可酌情免予留级;连续两年留级的学生即按退学处理,由教务科负责办理退学手续。
停训停赛制度:学生因自己主观原因导致学习成绩大幅度下降,以及违反行为规范并屡教不改等情况,由教师提出,教务科核实后有权决定该生停训或停赛,训练部门及教练须配合执行。恢复训练或比赛:须由学生提出申请,教师和教务部门决定申请通过与否。停训停赛学生自动失去当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走训制度:对于学习成绩较差,离校相对较近(地铁45分钟内可达)的学生,教务部门可根据学生具体情况,提出走训建议,并出具告家长书,由家长协助加强文化学习管理。并将视该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走训。
走读:高三(中三)年级前不予走读,特殊情况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
本办法从2021-2022学年度高一(中一)年级开始实施。
